贵港森凯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

南宁报废车不回收反要转赠风险会找上门

发布时间:2022-12-03

南宁报废车回收公司收到一位车主张先生的咨询,说家中有一辆车因为年久失修,并且也已经达到了强制报废的条件,本来准备拿去报废,可是后来因为好友想借用这辆车,这位张先生转念一想,能不能把这辆车转赠给好友呢?  当下,私家车已经成为众多家庭方便出行的必需品,然而张先生的这个情况虽然是出于好意,却也存在着法律风险!  参考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中指出: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、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。  第二十二条中指出: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,将报废汽车出售、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,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,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 除此之外,如果发生了万一,这辆转赠的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,后果将不堪设想!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,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。  **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条也规定:拼装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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